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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职责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4-03-26 阅读量:0

  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是主管学校体育工作的机构,由主管校长直接负责。 

  一、组织机构 

    任:主管体育工作的校领导 

  副主任:党委及行政办公室、教务处、学生工作部、团委、工会、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 

    员:各学院及部门分管文体工作的负责人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 

  办公室:设体育学院(主任由主管群体工作的副院长兼任,秘书由学院办公室主任兼任) 

  二、职责 

  1.认真贯彻执行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、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》和《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落实各项体育活动。 

  2.制定学校体育工作计划,讨论并协助有关部门落实体育场地的规划。 

  3.领导并组织校内各项体育运动竞赛活动。 

  4.领导并组织参加校外体育运动竞赛和训练。 

  5.领导并组织全校群众体育运动,认真贯彻落实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工作。 

  6.检查并总结体育工作情况,宣传并表彰体育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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