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协助书记开展工作,书记外出或出缺时,受书记或上级组织委托代理书记工作。
二、根据学校党委及学生工作部、本系党总支的工作安排,结合学生工作实际,制定本单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三、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,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教育。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,提出实施意见,并及时向学工部和本系党总支汇报。
四、组织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,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,安排、研究、总结阶段性工作,并定期向党总支和学工部汇报。
五、配合党委组织部,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,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,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工作。
六、指导本系分团委、学生会开展工作。
七、组织学生开展争创先进班集体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活动。
八、做好新生入学教育、毕业生就业教育工作,做好或配合做好招生、就业工作。
九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,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,提出实施意见,并及时向党总支汇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