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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馆管理中心保安工作明细标准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4-03-26 阅读量:0

  一、保安员行为准则 

  1、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 

  2、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早退,不无故擅离职守。 

  3、上班要仪表整洁,精神饱满。 

  4、讲文明,有礼貌,服从领导,团结同事。 

  5、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。 

  6、不得擅自经营及做有损场馆形象的事。 

  7、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工具。不准擅自挪用体艺馆物品作他用,人为损坏、遗失工具要照价赔偿。 

  8、对体艺馆内发生的违章现象进行劝阻和制止。 

  二、安全保卫标准,要求 

  1、按时开放场馆,保证教学活动和场馆开放等活动正常进行。 

  2、在重大活动中协助疏导各出入口人员进出,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有序。 

  3、在场馆对外开放期间,协助有关管理人员核实进入场馆人员身份,维护场馆秩序及使用规定。 

  4、场馆闭馆期间禁止无关人员出入并主动巡查场馆。 

  5、遇到有损坏公物或其他突发事故必须及时报告。 

  三、其他工作事项 

  1、对不常用的贵宾室、活动场馆及其它用房,注意保持门禁并定期开门检查。 

  2、保管好钥匙,注意安全,下班时、节假日要检查好各办公室、各场馆等门窗是否关好,饮水机、电灯、电风扇、空调是否关好。 

  3、根据学校的各类情况,要听从统一调配安排工作。 

  4、工作时间严禁外出,如有特殊原因,需办理请假手续。 

  保安员要明确为教育、教学服务思想,树立为师生服务观念,不怕苦、不怕脏、坚守工作岗位,协助场馆管理中心管理好公共设施,做好本职工作,讲究公共卫生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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